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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pg电子乳业曲靖工厂消防器材采购项目询比价公告
      时间:2023.02.03

      pg电子乳业(曲靖)有限公司就曲靖工厂消防器材采购项目进行询比价,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。

      一、项目编号:MNCGJH-20230128-0106

      二、项目名称:曲靖工厂消防器材采购项目

      三、项目概况:厂区各类同型号/通用型号消防设施/器材购买等(如:烟感、温感、消防泵、控制模块及相应辅材等)。

      四、资格要求:

      1、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、资质证书、消防及特种劳保销售相关许可证书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、近 3 年类似项目业绩表及其他证明材料等。

      2、竞价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http://www.gsxt.gov.cn/index.html)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。

      4、有效的开户行许可证/基本存款账户;

      3、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为同一人,或者存在控股、投资、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,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比价项目;法定代表人参股的企业,只允许一家参与竞争。

      4、本次询比价不接受多家单位联合报价,不允许分包或转包。

      5、不接受中粮及pg电子供应商黑名单企业参与竞争;

      五、报名须知

      首先,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:

      潜在投标人符合资格条件的,请在pg电子集团供应链关系管理平台注册成为pg电子潜在供应商,否则可能会影响后续合作或相关费用往来,注册网址:http://srm.mengniu.cn/sap/bc/webdynpro/sap/zregistration,请先阅读服务手册,注册有异议的请拨打平台服务电话 4008108111 (投标人报名时须将报名资料盖章扫描上传到平台中)。

      已注册且拥有pg电子集团相关代码或主数据可以忽略此项。

      其次,提供报名资格文件:

      报名资格文件的组成及顺序按照如下要求提供:

      1、有效的营业执照(副本);

      2、组织机构代码证(副本);

      3、税务登记证(副本)(注:以上三项或三证合一需营业执照副本);

      4、有效的开户行许可证/基本存款账户;

      5、消防及特种劳保销售相关许可证书;

      6、能开具 13 %增值税发票的资格,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资格证明材料;

      7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;

      备注:如果法定代表人报名,请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(或证明)及身份证原件,如果授权委托人报名,请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,另外,需提供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近一年社保缴纳的证明文件;

      8、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(以合同以及订单或验收报告为准);

      以上各类证书、证明材料应为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,并按以上“组成及顺序”合并在一份PDF格式文件中,于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(如下)送到  chenxingyu6@mengniu.cn电子邮箱进行审查(过期发送不予受理),邮件主题为“单位名称+项目名称,邮件内容写清楚报名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”,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价单文件。

      以上报名资料需在提交电子版资质文件同时,所有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邮寄(纸质资料发快递)至报名联系人处,作为资格审查材料(以上内容必须清晰、易辨认,否则将被视为没有提供有效证件)一式两份;在提供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时将快递单据原件扫描件一并提供。

      资料邮寄地址信息: 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工业园区青山片区pg电子工厂 王思圆(收)18487130031

      资料提供不全或者未按时间要求提报的将被拒绝接收,所提供的资质业绩文件中如有虚假情况,一经发现将被取消竞争资格。

      六、项目时间安排及要求:

      1、报名时间: 2023  年 2 月 6 日 9 时至  2023  年 2 月 8 日 19 时止;

      2、资格预审时间:2023  年 2 月 6 日至 2023  年 2 月 8 日;

      3、询价单发放时间:资格预审合格后于 2023  年 2 月 9 日发放询价单。

      4、比价时间: 2023 年 2 月 13  日 17  时;(以发出的询价单为准)

      七、询比价地点:pg电子乳业(曲靖)有限公司邮箱比价(以发出的询价单为准)

      八、发布媒体:

      pg电子官网(http://www.app.e-mifan.com)

      pg电子内部OA平台

      九、采购招标实施方及联系方式:

      采购招标实施方:pg电子乳业(曲靖)有限公司

      业务咨询联系人:王思圆            

      联系方式:18487130031

      十、监督单位及联系方式:

      监督单位:内蒙古pg电子乳业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

      监 督 人: 薛海燕

      联系方式:15034952008

      附件:1.潜在竞价单位报名提供信息表

                2.数据保密协议

      采购方:pg电子乳业(曲靖)有限公司

      2023年 2月3日

      附件1:

      潜在竞价单位报名提供信息表

      序号

      潜在竞价单位名称

      标段

      联系人

      联系电话

      邮箱地址

       


      附件2:

      数据保密协议

      甲方:pg电子乳业(曲靖)有限公司

      承诺方:

        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,自愿签订本协议,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。

      第一条、保密的定义、内容和范围

      1.保密信息的定义:“保密信息”指本协议及其所有附件和补充文件,包括但不限于承诺方履行协议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文件、信息、数据、图纸、技术规格、商业秘密等信息,以及其他由甲方提供的并明确标有“保密”字样的信息。

      2.涉及甲方商业秘密,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需求调研、备份数据以及其他任何与我公司相关的信息。本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,是指乙方所掌握或获知的不为公众所知悉、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、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。

      3.包括但不限于以直接、间接、口头或书面等形式提供商业秘密的行为均属泄密。

      第二条、保密条款

      1.承诺方同意严格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使用甲方的保密信息,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许可,不得向第三方,或允许向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透露保密信息。

      2.承诺方负责对保密信息进行保密,并采取所有必要的预防措施(包括但不限于双方采取的用于保护自身保密信息的措施)防止第三方未经授权地使用及透露保密信息;

      3.承诺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或由保密信息衍生的信息;

      4.除了本协议确定的保密信息应用范围外,承诺方不得在任何时候使用保密信息。

      5.本条款项下的义务适用于任何保密信息,或根据双方事先或目前协议由甲方提供给承诺方的其他专有和/或保密信息。

      6.本协议终止后,承诺方应立即自费将保密信息物归原主,并归还所有含保密信息的文件或媒体及其复制件或摘要。

      7.协议确定业务的承诺方员工。如果参与本协议的承诺方员工不再继续参与本项目,则应确保立即终止该员工获得对方保密信息和信息源的途径。

      第三条、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 

      1.承诺方应自觉维护甲方的利益,严格遵守本委托方的保密规定;

      2.承诺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所掌握的商业秘密事项;

      3.承诺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牟取私利;

      4.承诺方了解并承认,由于技术服务等原因,承诺方有可能在某些情况下访问甲方数据。

      5.承诺方同意并承诺,对所有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,在未得到甲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披露给任何第三人;

      6.承诺方同意并承诺,无论任何原因,服务终止后,承诺方不可恢复地删除任何商业秘密,并不留存任何副本。同时,如甲方需要,承诺方保证退回甲方的任何含有商业秘密的文件或资料(如有)。

      第四条、本《协议》项下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如下信息:

      1.由于承诺方以外其他渠道被他人获知的信息,这些渠道并不受保密义务的限制;

      2.由于法律的适用、法院或其他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。

      3.另一方从不受保密限制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;

      4.未参考保密信息而由另一方独立开发的信息;

      5.依据法律的规定或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可以获取此信息的司法、政府机构的要求必须公开的信息。接到此类要求后的一方,应立即通知另一方,使另一方了解将要披露的内容并提出意见。

      第五条、如果承诺方违反本协议的以上规定情形,则甲方有权将承诺方拉入pg电子供应商黑名单,并要积极配合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收回已经泄露的信息。

      第六条、争议解决方式

     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,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,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的,双方同意选择第    【2】种方式解决:

      1.向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。因仲裁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、律师费、调查费、差旅费等,由败诉一方承担。

      2.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因诉讼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、律师费、调查费、差旅费等,由败诉一方承担。

      (说明:签署主体为内蒙古pg电子乳业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,地址为内蒙古呼市和林格尔县盛乐经济园区时,争议解决方式应选择第2种方式解决;其他主体签署时应选择第1种方式解决。)

      第七条、此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。

      (以下无正文)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      承诺方:

      代表人:

      日期: